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工作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7-03 点击数:

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指导思想

树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和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宗旨。严格贯彻学校学生工作精神,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解决学生中的问题,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将学院学生工作不断推向新台阶。

二、工作内容

在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服务,努力完成以下工作:

1.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指导学生关注的专业前沿和热点问题,帮助解决学生学习上的其他问题。

2.指导学生的思想。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思想,努力做到教书育人,及时解决学生在党的大政方针、国际政治等热点问题上的思想问题及学习、生活、工作中出现的思想问题。树立远大理想,澄清一些模糊认识。

3.指导学生的就业。对学生的就业观念、就业准备、就业选择等内容进行指导。

4.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注意抓住苗头,科学指导。

5.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

6.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工作要求

1.个人每学期初、每学年初要拟定工作计划。

2.必须参加学院每两周一次的学工办例会。

3.深入学生,深入基层,了解学生情况。

4.工作内容必须如实记入《工作日志》。

5.每学期末、学年末要写出工作总结,明确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今后整改措施。

6.及时沟通情况,通报倾向性问题,认真完成学院交付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考核

1.成员的日常工作由学工办主任负责考核。

2.成员接受学校、学院领导检查监督。定期征求学生意见,每学期进行工作总结评估,年终进行总结奖惩工作。

五、工作分工另拟定。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0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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