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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前三名)或主持完成省级科研课题(一项以上)
| 在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过一篇本专业论文或学校认定的《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论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三篇论文(第一作者)
| 学校认定的国家级重要出版社出版具有学术价值专著(若是合著,撰写部分十万字以上);或副主编以上正式出版的全国通用教材
| 1.任副教授职务年限满四年(有重大学术成果除外);
2.业绩与成果达到省人事厅及学校晋升教授职务所规定的评审条件;
4.具有双语教学能力;完整讲授过一门双语教学课程;
5.参评者高于本次正常申报人员的水平,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重要出版社出版20万字以上专著,通过专家组答辩;
(2)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前三名)或省(部)级以上一等奖(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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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岁(含)—45岁(不含)任副教授满7年,被学校认定的《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取得发明专利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见说明);40岁以下须具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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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岁以上任副教授满8年,被学校认定的《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2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或取得发明专利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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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主持完成校级、厅(局)级以上(含市、地)科研项目或省(部)级以上项目子课题负责人(一项以上)
| | 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全国统编教材或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十万字以上三所院校共同使用的教材(本人编写部分在三万字以上);或主编正式出版的已在本科教学中使用的校内十万字以上教科书、教学参考书;或自编教材(包括实验教材)被三届以上学生使用,并经专家评审证明,质量较高;或参与编写学校认定的国家级重要出版社出版的与本专业有关的专著(本人编写部分在五万字以上)
| 2.业绩与成果达到省人事厅及学校晋升副教授职务所规定的评审条件;
4.具有双语教学能力;完整讲授过一门双语教学课程;
5.参评者高于本次正常申报人员的水平,在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独立署名在3000字以上的文章,通过专家组答辩;
(2)获国家级二等奖(前五名)或省(部)级一等奖以上(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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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讲师满7年,须在学校认定的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独立署名在3000字以上的文章或学校认定的《国际著名检索系统》收录论文(第一作者),或取得发明专利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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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教师需系统完成一门普教本科课程讲授任务,每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师工作量
| | | 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且署名哈尔滨商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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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成果奖包括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教学成果奖、省、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申报正高:国家级科技成果奖,获奖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第1名);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第1名)
3.申报副高: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人员以获奖证书为准;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前3名);省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