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作者: 时间:2018-07-02 点击数:

为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学生党员的综合素质,树立学生党员的光辉形象,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支部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量化考核制度。

1、学生党员开会一学期出全勤,加4分。

2、每学期按时出席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加2分。

3、按时完成组织规定的工作分配的任务,加3分。

4、积极参加团学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生干部中的先锋模范和纽带作用。在团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者酌加2-4分。

5、积极参加、协助或组织团学干部开展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各种活动,一次加2分。

6、每两周召开一次集中学习活动,每月集中开展一项有实际意义的公益活动。每参与一次记2分。

7、要着重做好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以及根据支部安排的教育考察培养工作,整理重点培养对象基本材料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明确职责,对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的每项(次)加4分

8、要及时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基本情况,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加2分。

9、要配合支部做好预备党员教育和培养工作,成绩突出者加2-6分。

10、在组织大型活动、大型集会对凡具体明确到人的工作必须圆满完成,成绩突出的每次加2分。

11、做好新生入学工作,稳定新生情绪,并向新生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协同团总支开办新生团校,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加1-3分。

附加分

1、参加各类活动、理论知识竞赛等: 参与一次0.5分,获奖1分。

2、在各类期刊发表论文一次3分。

3、通报表扬一次0.5分。

4、无偿献血一次1分。

5、其他特殊贡献酌情加分。

6、对于思想汇报被学院作为范文公开发表的加0.5分。

惩罚:

1、学生党员开会一学期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扣1分。

2、值班期间无故离开,对询问同学不礼貌扣3分。

3、不按时完成组织布置的工作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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