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4-04-02 点击数: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办法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在研究生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确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工作由各学科、专业分级负责

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我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准确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学院在每个调剂批次结束后24小时内及时向研究生学院研招办反馈《202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调剂工作明细》。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院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优化服务,方便考生学院提前公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录取组织机构与人员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具体工作,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专家小组。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导师,成立财政学劳动经济学2专业复试专家组以及外语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个专项考核小组主要负责考生专业能力测评、外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纪检组。主要负责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纪检监督等工作。

(四)秘书组。复试过程管理执行“双秘书”制,包括:考试管理秘书和候考管理秘书2人。负责考前“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工作,考中“一平台”技术支持工作和考试过程中的考生管理工作,以及记录、技术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调剂条件

(一)财政学专业。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A类分数标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2.在符合第一条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如下顺序接受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财政学、税收学(含税务)相关经济类专业。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财政学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财政学、金融学、税务等经济类专业的考生调剂。

(二)劳动经济学专业。

1.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分数线A类分数标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2.在符合第一条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如下顺序接受调剂考生:

1调剂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劳动经济学相关经济类专业。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劳动经济学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优先接收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产业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等经济类专业的考生调剂。

四、调剂程序

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报名,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

调剂考生筛选基本原则。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学院根据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对于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调剂条件。

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形式。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工作相关人员配齐相关硬件和软件,熟练运用远程复试平台,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提高防范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ChatGPTAI技术作弊的有效措施,并在复试前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充分保障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各招生专业须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研究生招生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招生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调剂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专人在复试前确认参加复试考生身份、身体健康状况等事项,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1.考前要对考生“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比对身份证照片、准考证照片,留存考生近期照片截图。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过程恪守诚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考题信息。

2.调剂复试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需准备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之外,按考生类别还需要分别准备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提交《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9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考生个人简历(含考生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情况)。

7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拟录取考生思想政治考核表》在公示期间向我校邮寄纸质版,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电子版材料为PDF形式,命名如“准考证号-姓名-具体材料”形式复试前发送至hsdczxyzs@126.com

3.各学科专业对学术方面的特殊要求须按照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学科专业公布内容进行审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1.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人和学院(学科)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进入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公示。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批备案后对考生发送复试通知,研究生招生学院组织考生复试。

复试全程要求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至少三年时间。

、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同等学力和非经管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5)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名单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审定后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其他

1加强复试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要严格保密,并实行回避制度。

2.做好复试及招生咨询工作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复试及招生咨询工作联系人:老师咨询电话:0451-84865448;邮箱:hsdczxyyjs@126.com

3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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