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3-03-23 点击数:

为做好2023年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与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在研究生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复试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确定本学院(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筛选条件》,具体工作由各学科、专业分级负责

(二)依法依规,保证质量。《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与《调剂筛选条件》严格规范复试录取程序,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调剂考生必须经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完成调剂,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组织规范,人员合理。在学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督查组领导下,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成立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小组,组织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复试专家小组成员包括导师、纪委委员(纪检监察员)、研究生党建思政负责人,并上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备案。

统筹兼顾,提质增效。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优化服务,方便考生学院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及时、准确为考生解读招生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录取组织机构与人员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中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复试录取具体工作,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

(二)复试专家小组。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博士生导师和硕士导师,成立复试专家组,具体包括一级学科专家组和二级学科专家组。

1.复试一级学科专家组。设立应用经济学(包括财政学、劳动经济学、税务专硕专业)、公共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学科两组,负责本学科专业测试等工作。

2.复试二级学科专家组。设立财政学、劳动经济学、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税务专硕6个二级学科专家组以及外语考核、思政考核2个专项测试小组主要负责考生专业能力、外语能力测试和思想政治考核。

(三)复试录取工作纪检组。主要负责复试录取工作中的纪检监督等工作。

(四)秘书组。复试过程管理执行“双秘书”制,包括考试管理秘书和候考管理秘书2人,负责考前“两识别”(人脸识别、认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对比)工作,考中“一平台”技术支持工作和考试过程中的考生管理工作,以及记录、技术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遵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政策透明、规则公开、程序公正、结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分数线确定

1.公共管理学术硕士:总分要求不低于347分,其中外语和政治不低于47分,业务课不低于71分。复试比1:1.2。

2.税务专硕:总分要求不低于350分,其中外语和政治不低于48分,业务课不低于72分。复试比1:1.2。

3.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4.报考退役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分数线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由考生向报考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须审查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手持身份证近照调剂考生提交、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章的《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2)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审查: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3**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3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6.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发送时间截至2023年3月24日11:30前,发送至hsdczxyyjs@126.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复试时提交

(四)复试内容安排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

1.专业能力考核80分主要考核考生大学阶段学习基本情况,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

2.外语能力考核10分。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内容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主要考核学生的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复试加试要求

报考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非经管类)考生,需要加试管理学、公共经济学两门科目。

四、复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复试时间

行政管理方向:2023年3月26日8:00-17:00

社会保障方向:2023年3月27日8:00-10:30

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2023年3月27日10:30-11:30

税务专硕:2023年3月27日13:00-17:30

(二)复试地点: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学主楼0608室

(三)复试形式

一志愿复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调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形式。每个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成绩与录取

(一)综合成绩核定

1.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共100分。

2.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权重占70%,复试成绩权重占30%。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学院复试专家组评定分数后,由秘书组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核定考生综合成绩,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定顺序。

(二)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管理学、公共经济学两门科目专业知识考核;满分各为100分,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结束,由秘书组核定考生综合成绩后,交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学院审定学院审定后报学校对拟录取考生统一进行公示

特别注意:

1按照考生初试成绩的120%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并按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公共管理专业类复试成绩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二级学科(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方向)排名。

3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四)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满分10分,按60%折算及格线为6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

4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

5)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6)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确保考生身体健康,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六、调剂工作

调剂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A类)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我校调剂要求。

1.财政学、劳动经济学专业接收部分调剂考生,其他专业暂不接受调剂。

2.调剂系统按批次开放,仍有调剂余额情况下开放下一个调剂批次。调剂考生应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研究方向和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调剂考生具体的筛选原则

1.财政学专业。财政学专业按照如下顺序接受调剂考生:

1)所学专业为财政学、税收学(含税务)相关专业。

2)所报专业为财政学、税务专硕及其他经管类专业。

2.劳动经济学专业。劳动经济学专业按照如下顺序接受调剂考生:

1)所学专业为劳动经济学专业。

2)所报专业为劳动经济学及其他经管类专业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要严格保密,并实行回避制度。

(二)做好复试及招生咨询工作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复试及招生咨询工作联系人:老师。

咨询电话:0451-84865448;邮箱:hsdczxyyjs@126.com

(三)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解释

本《细则》由哈尔滨商业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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