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综合性场所。为保证学生宿舍内有一个良好的正常秩序和舒适、安全的环境,特制定本纪律检查细则:
1、 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晚10:30——早5:00不得出入寝室楼,定时归寝、休息。如有特殊情况需早出、晚归者,需向管理人员说明理由,出示证件,并作登记。
4、 严禁散布封建迷信、淫秽言论,听、看封建迷信、反动、淫秽书画和音像制品。
8、 严禁在宿舍楼内燃烧废纸、杂物及燃放烟花鞭炮。
学生会将从周一到周五晚10:10对寝室进行检查,定期评比文明寝室,予以表彰及鼓励;凡有违反细则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报交该班辅导员并给予院内通报处分,取消该寝室全年评优资格,寝室检查结果将记入当年综合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