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导师必须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开拓创新、质量第一的思想,尽最大限度实践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工作宗旨。
2、致力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大力推进个性教育,做到因材施教。
每个教师对所带的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指导,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帮助学生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明确专业培养目标。指导学生关注专业前沿和热点问题,帮助解决学生学习上的其他问题。
2.指导学生的思想进步。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思想,努力做到教书育人,及时解决学生在“三观”、党的大政方针、国际政治等热点问题上的思想问题及学习、生活、工作中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达到使他们树立远大理想,澄清模糊认识的目的。
3.指导学生的就业。对学生的就业思想、就业准备、就业选择等内容进行指导。帮助他们从实际出发,降低期望值,努力提高一次就业率。
4.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注意抓住学生心理问题苗头,科学指导。
1.导师每学期初、每学年初要拟定导师个人工作计划。
5.每学期末、学年末导师要写出工作总结,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今后整改措施。
6.导师平时要及时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通报有关情况,认真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工作。
2.导师接受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每学期对导师工作进行评估,年终进行总结和奖惩工作。
根据学校导师制要求,在结合我院师生的实际情况,做以下考核规定:
1.考核时间安排。学工办每学期末对导师开展导师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一次评议。每学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2.考核形式。考核采取导师自评、学生评议、学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学生评议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
4.奖惩兑现。根据学校导师经费和学院实际创收情况,设立导师的津贴基金,学院根据导师所带学生数和学院对导师工作的评议等级结果,按等级给每位导师兑现奖金。不合格者不兑现奖金,并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资格。
5.考核指标。注重对以下几项结果的考核:(1)导师每学期、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的完成情况;(2)报考研究生数及考取率;(3)就业率;(4)学费的收缴率;(5)论文的发表率;(6)违纪率;(7)受表彰获奖的比率;(8)英语四、六级的通过率;(9)综合排名情况;(10)政治思想情况。